錄取規(guī)則 1、我院以“公平、公正、公開”為原則,依照各省高校招生辦公室所確定的最低錄取控制線,按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(yōu)錄取學生。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,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數(shù)不低于各省的最低錄取控制線?! ?、我院不單獨進行藝術類加試,承認各省藝類考試成績和各高校藝術加試合格證。在藝術類統(tǒng)考成績合格和獲得各高校藝術加試合格證的前提下,按考生文化課成績錄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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